問與答Q&A∕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一(法規類10)

1.建商有權要求管委會限期點交嗎?

2.建商拒不配合、拖延點交,或遲不提供相關資料怎麼辦?

3.委託第三者進行公設驗收點交,相關費用可以要求建商支付嗎?

4.公設的保固期何時開始起算?什麼是保固中止計算?

5.未完成點交可以跟建商要回預收管理費嗎?建商有權扣住不給嗎?

6.與建商移交行政及財務事宜,須注意事項?

7.未完成點交可以使用二工設施-設備設施嗎?

8.公設點交驗收點交時,可以要求建商或承包商一起會同點交嗎?

9.公設點交驗收時,主管單位會派人來一起會同點交嗎?

10.第一屆管委會已經完成點交測試會勘階段,後續未完成兩造移交,如何主張?

 

 

常見問題二(法定57條機電設備類5)

1.機電點交驗收缺失有哪些類型?又有哪些處理方式?無法修繕的缺失怎麼辦?

2.未完成公設點交階段?或進行中?這期間機電設備可以簽保養維護嗎?(如:電梯等?)

3.點交期間是否消防申報及消防缺失改善是否可以要求建商施做?

4.點交期間是否建築物公安申報及建築公安缺失改善是否可以要求建商施做?

5.針對機電缺失建商如不修繕,如何向主管機關申訴?(如:工務局、消保官?)